深圳交警通告!2025 年 7 月 29 日起全市十区禁轻型柴油货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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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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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醒:
深圳交警发布通告
自2025年7月29日起
在全市十个行政区域内(新区)
设置“绿色物流区”
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
关于继续设置绿色物流区对轻型柴油货车
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力度,并进一步提升道路的通行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条款,本局决定在全市十个行政区域(包括新区)内设立“绿色物流区域”,并实施轻型柴油货车禁行的措施。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自每日零点起至午夜24点止,严禁轻型柴油载货车进入所指定的“绿色物流区域”。
福田区内的福田中心片区,其范围由新洲路(不含此路)向红荔路(同样不包括此路)延伸,再至彩田路(亦不包含此路),最后抵达滨河大道(同样不包含此路),所围成的区域(但深南大道不包含在内)。
景田片区位于新洲路(不含该路)至香梅路(不含该路)、红荔路(不含该路)以及北环大道(不含该路)所围成的区域内。
梅林区域界定:涵盖彩田路(不含此路)至梅坳八路(不含此路),再至凯丰路(不含此路),最后至梅林路(不含此路)所围成的整体区域。
罗湖区的人民南片区,其范围被以下道路所界定:不包括深南大道,东门南路同样不在范围内,春风路亦然,以及建设路也不包含在内。
沙湾片区:沙湾路。
(三)位于南山区,科技园片区范围界定为:深南大道至沙河西路(不含沙河西路)、滨海大道(不含滨海大道)、南海大道(不含南海大道)所围成的区域。
大学城区域位于丽水路至丽山路之间,不包括丽山路本身;同时,它还包括学苑大道,但同样不包括学苑大道本身。
蛇口区域:具体范围是以一号路为起始,望海路为终点(但不包括望海路本身),再至工业二路(同样不包括工业二路),最后至工业一路(同样不包括工业一路)所围成的闭合地带。
(四)盐田区,具体指的是盐田中心片区,该区域由海山路、海景路、东和路、海涛路、深盐路(但不包括深盐路本身)以及香径南街和香径东街共同围成的地理范围。
梅沙片区:由盐梅路(不含)-环梅路(不含)合围区域。
(五)位于宝安区。具体范围包括:裕安一路至宝安大道(不包括宝安大道本身)之间,再从宝安大道延伸至新安西路,接着沿海秀路行进,最后抵达兴业路,所围成的整个区域。
(六)位于龙岗区的龙城片区,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龙福路(不含此路)至龙城大道(同样不含此路)、再至龙翔大道(同样不含此路)、接着至黄阁路(同样不含此路)、然后至清林路(直至龙福路段不含)、最后至吉祥路(但清林路至龙福路段不含)。
龙华区范围内,深圳北站周边区域,具体界定为:不包括留仙大道、民塘路、白龙路、致远南路以及致远中路所围成的封闭空间。
(八)位于坪山区的体育中心区域,其范围被新合路(不含此路)至比亚迪路(不含此路)、体育三路(不含此路)、八号路(不含此路)以及体育二路(不含此路)所环绕。
(九)位于光明区的光明广场片区,其范围被光明大道(不包括该道路)、华夏路(不包括该道路)、光侨路(不包括该道路)以及观光路(不包括该道路)所环绕。
(十)大鹏新区涵盖的区域中,特别提到大鹏葵涌中心片区,其范围界定为:金岭路之外,金业大道之外,金葵中路之外,以及坪葵路之外所围成的区域。
(十一)跨区域。东部华侨城片区:盐三路、碧三路。
二、承担任务之军队车辆、警务车辆、消防车辆、医疗救护车辆以及工程救援车辆,均不受本通告所规定的限行措施之约束。
对于任何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我局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本通告实施期限为2025年7月29日至2026年7月28日。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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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轻型柴油货车禁行通告绿色物流区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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