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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城区车辆限制通行区域范围及通行政策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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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车辆

限制通行区域范围

及通行政策的通告

为应对我市城区道路建设中涉及的部分禁限行区域道路名称的调整,优化城市配送货车的通行管理,以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特此对城区内车辆限行区域的范围和通行规定进行如下详细说明:

一、蓝牌货车通行政策

蓝牌货车,包括轻型及以下货车、皮卡车、轻型新能源货车、轻型配送货车等,不论其吨位如何,均继续沿用原有的通行规定,在城区内可以不受时段和路段的限制自由通行。

蓝牌危险品运输车辆、自卸式货车(又称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拖拉机等车型,需在高峰时段(即07:00至08:20,11:20至12:00,以及17:20至18:20)避免通行。

二、黄牌货车通行政策

黄牌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中型封闭厢式货车以及专用作业车辆等,仍需遵循原有的通行规定。在主城区的核心禁止通行区域内,每日交通高峰时段(即早上7点至8点20分,11点20分至12点,以及下午5点20分至6点20分)内,这些车辆是被禁止通行的。而在非高峰时段,车辆需办理相应的通行证或码才能通行。特别指出的是,从晚上11点至次日早上6点之间,这些车辆通行不受限制,无需办理任何通行证。

中型厢式货车,其车身尺寸需满足长度不超6米、宽度不超2.2米、高度不超2.8米的要求,这类车辆在07:00至08:20、11:20至12:00、17:20至18:20的高峰时段内,将受到禁行区的通行限制。然而,在非高峰时段,这类车辆的通行将不受限制,且无需申领城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那些符合上述尺寸要求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市直城区范围内可以全天24小时自由通行,但嘉山大桥、中心路等部分桥梁和老旧街道,以及王郢路禁行区(由于学校周边上下学时段交通拥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则不在此列。

三、主城区核心禁区和路段

嘉山大道与金达路交汇处(不含此范围)至嘉山大道,再沿嘉山大道至嘉山大道与抹山大道的交汇点,沿抹山大道至抹山大道与明珠大道的交汇处——明珠大道(原称明珠路或双拥路),接着从明珠大道至明珠大道与明酒大道的交汇点,沿明酒大道至明酒大道与车站路的交汇处,沿车站路至车站路与人民路的交汇点,沿人民路至人民路与韩山路的交汇点——滨河西路(原人民路西段),然后从滨河西路至滨河西路与金达路的交汇点,最终形成环绕金达路的环路区域。

四、禁限行区域通行证申领方式

(一)电子通行码申领

1.个人名下车辆申请

个人名下车辆需自行下载并注册“12123”交管APP,完成车辆备案手续。备案过程中,需进入“城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申领”模块进行申请。若车辆所有者未持有驾驶证,无法自行备案,则应携带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及申请人身份证等材料,前往车辆注册地的交管车管所进行现场备案处理。

2.企业名下车辆申请

企业拥有的车辆,须携带营业执照、公章等相关文件,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或注册手续,取得账号后,方可登录互联网公安交通管理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车辆申领操作。若企业名下车辆信息未显示,则需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线下的人工备案。对于企业机构代码发生变更的情况,则需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机构代码的合并处理。

在挂靠公司的名下注册的车辆,该公司可以在互联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综合管理平台上,将车辆信息与驾驶员进行匹配并建立联系,随后驾驶员需下载并注册“12123”交通管理应用程序,以便进行车辆相关手续的申请。

企业所拥有的非营运性质车辆,必须向所在区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需留意,此为注册而非备案),成功获取账号后,方可登录互联网公安交通管理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车辆申请手续的办理。

3.外市外省车辆申请

个人名下车辆,可直接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申领。

企业所拥有的车辆,可以在互联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综合管理平台上,实现车辆与驾驶员的关联配对,随后驾驶员需下载并注册“12123”交通管理应用程序以完成申请手续。

(二)窗口通行证申领材料

除了对工程救援车辆通行码进行审核、对危险化学品通行码进行审核以确认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性,以及审查运输合同之外,其余各类通行码的审核仅限于:

1.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驾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3.申请人手机号码

五、其他事项

全市各区域均未设立全天候货车限行路段,若驾驶人员遇到任何机构或个人擅自于道路上设立全天候货车禁行路段的情况,敬请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若遭遇严重污染天气、极端恶劣气候条件或疫情防控等特定情形,限行措施将依照相应通告的规定予以实施。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7月18日

投稿邮箱 :24368971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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